苏州塞维索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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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  发表于: 2020-11-24 11:02
现在甲方要求修改工艺,但是修改的工艺存在安全风险(甲方要求:加热罐全靠甲方自己的操作员开阀门进水,水量自己控制,我们写程序的只管加热就行。一旦罐体无水,少水,加热会导致加热管烧毁,可能会引发火灾。)风险已经告知甲方,但甲方任然要求修改(且甲方不愿意再加任何仪器仪表增加安全防范措施)。现在我这边和项目经理沟通过了,等项目经理过来现场再面谈。我想问大家,能否出具一个责任划分书,划分责任?这个责任书由甲方和我签字还是甲方和项目经理签字?假如日后真的发生安全事故,这个责任书是否有法律效果?我写程序的人员是否还有承担法律责任呢?有没有大佬遇到过这种情况?这是我刚毕业做的第一个项目,很懵,还有些慌张。
lvpret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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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  发表于: 2020-11-25 21:33
会有法律责任的。
你把有保护的程序写好,现场找个输入点用来连接缺水传感器(当然实际没有),让他们自己通过端子短接这个信号。
我也遇到过这样的客户,我们要配安全限位开关,客户不配,我们的图纸和机柜都按有限位开关的做,他们自己短接。